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及《福建省道路交通技术执法取证设备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将三元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查处交通违法类型向社会进行公告: 一、在以下地点增加用于查处机动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系安全带、车辆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国道534线槐林路口 2.国道534线三明东互通路口 3.荆东工业园路口 4.江滨南路高速连接线路口 二、在以下地点增加用于查处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非机动车违反载人规定、非机动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列东街东新三路路口 2.列东街东新四路路口 3.新市北路东新三路路口 4.新市北路附小人行横道 5.新市北路劲松路口 6.新市北路乾兴巷路口 7.新市北路乾景巷路口 8.梅列大桥西侧 9.青年路崇荣路路口 10.新市南路芙蓉路路口 11.工业南路白沙路口 12.列东街实小天桥 13.东安路新和路路口 14.江滨路三明饭店路段 15.江滨路和仁路路口 16.江滨路双园路口 17.江滨路麒麟山下穿 18.江滨路龙腾小区路段 19.河西路梅列大桥桥下 20.工业北路市实验中学路口 21.江滨南路育才路路口 22.江滨南路下洋二路 23.江滨南路芙蓉路口 24.新市南路山水御园路段 25.工业南路望江楼路段 26.三明站落客平台进口匝道 三、以下地点在原有查处违反驾驶人禁止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查处车辆逆行、违反机动车载人规定、违反安全设施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1.新市北路乾兴巷路口 2.新市北路东新一路路口 3.梅列大桥西侧 4.河西路梅列大桥桥下 5.工业北路实验中学路段 6.工业南路望江楼路段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