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三元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秀忠,副主任林冰、周金涛、黄小荣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苏奕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建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卓祖沐、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少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新桦,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九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荣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审议通过《三明市三元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区九届人大代表欧丹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揭卫华同志辞去三元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雷炎林同志的三元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卜剑明同志的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戴陈凌同志为三元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职务;陈长海同志为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局长;张龙马同志为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雷炎林同志为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宁新华同志为三元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会上,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秀忠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