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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评论】习大大不允许任何人越过的“红线”
2015-08-20 09:30:00  来源:  责任编辑:徐丹  

  

   8月12日,天津港的惊天巨响,炸碎了很多人的心,人们在感动于救人的同时,禁不住愤怒地责问,为什么一次次重特大事故中生命的代价换不来应有的平安?下个血淋淋的场面将会在哪里出现?是的,我们已经有点伤不起了,因为世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为了生命的美好,在生产中投入多大的安全成本都不算昂贵。更何况2013年6月,针对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就已强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时隔不久,为什么又一次以决堤式的程度来冲毁这条红线,谁该为之买单?


  安全红线应成为保护生命的坚固围栏。每年钱塘观潮,总有一些人做出疯狂之举,站在堤上与大潮进行零距离的接触。其实不是他们真有多勇敢,而是堤上有一道牢不可破的围栏保护着他们的安全。因此说,习大大所划的安全生产红线就应该成为堤上的这道防线,经受得了巨大的考验,如此人们才能安心工作,才能快乐享受幸福成果。在今年8月15日的指示中,习大大强调:“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沉疴下猛药,非常出重典,要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对化解严峻形势,就必须将这道安全生产的红线划得粗壮、鲜红、醒目,否则在人祸天灾来临时,一切都将变得脆弱不堪,所有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如果没有巩牢安全生产的红线,工作着、发展着、政绩着、效能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安全生产领域应将保护生命安全的围栏筑实、筑高、筑密,让安全事故望而却步,永不侵犯。


  安全红线应成为严重问责的临界点。虽说百密一疏也是世间的一条定理,但别忘记所有的人祸也有一个酝酿的过程。重特大事故也是起于微忽的,无数的隐患才能堆出一个重大事故。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曾提出300∶29∶1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这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根据海因里希安全法则,越过安全生产红线,就意味着责任人的严重失职。几百个安全隐患都发现不了,或没有引起重视加以及时排除,这种工作态度就是对单位不负责任的态度,更是漠视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恶劣态度。这实在可憎可恨。突破安全生产红线,相关责任人就应该从重从严处罚,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讲得过去。习大大在本次指示中强调:“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学习大军”认为,这句话不能简单理解为一种落实的决心,简直是出于愤怒了。如果血的教训还唤不起多个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良知的话,就该将这种人清算出去。面对淋漓的鲜血,亲属的衰哭,任何辩白都是苍白无力,也是多余的。


  安全红线应成为时刻警醒的悬顶利剑。生产单位为生存要发展就要最大程度地追求利润,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无可厚非。但安全生产必须不可缺位,否则一边建功,一边带过,甚至出现功不抵过的严重后果。习大大在指示中强调:“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当生产单位将安全生产红线高悬头顶时,就会产生戒惧之心,把这根红线作为基础性的工作长抓不懈,将这根红线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时时检测。主体责任尽心尽职尽责,基础建设舍得投入,主管领导铁面无私甘当包公,法律法规鞭苔不从者,救灾指挥能力不俗,应对自如,救灾队伍专业知识和演练到位,装备可靠先进,预案实在可操作性,这条安全生产红线就划定了!一切都安全了,劳动意义就显现出来了。因为安全生产是对利润风险的有力抵抗,是对劳动成果的积极保护,更是对人的生命和人权的充分尊重。


  世间的路有无数,安全的都是正路,不安全的都是险路。我们都能正确择路,那么在安全生产中我们是不是也要拥有这种理性呢?我们祈愿平安,就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安全生产的红线始终处于蓝色安全状态,这样不就等于赚得千金了吗?不是不必付出高昂的代价了吗?


                                                                      作者:学习大军

                                                                       2015年8月17日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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